征信维度更加多元化

“从目前看,新版征信报告试运行较为理想,未出现较大问题。整体内容和栏目在试运行阶段应该变动不大,至多在一些小问题上根据试运包養平台推薦行的情况进行相应修订。”苏宁金融研究院特约研究员何南野告诉记者。

何南野表示,个人征信数据更新和建设是一件颇具难度的事情,需要多方通力合作。因此,央行征信中心推出新版征信报告,肯定是经过诸多考虑之后,慎重作出的决定。

一方面,过去几年,国家信息系统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长足进步,在很多方面已实现了全国联网与互联互通,个人重要信息归集成为可能;另一方面,近几年,互联网金融、金融科技的发展,让个人信息更趋完善,征信维度具备了多元化基础。同时,新时期经济发展对个人征信报告提出了新要求。如何更有效、更全面、更精准地反映个人信用情况,如何快速构建一个完善高效的信用社会,成为征信行业当前重要任务。

那么,新版个人征信报告与旧版最大不同在哪里?何南野透露,可以概括为三大变化,即更细化、更全面、更精准。

首先是更细化。新版个人征信报告,个人信息将更加细化。除旧版个人基本信息之外,新版个人信息将更加完整,还可以查看配偶信息。同时,职业信息也更完整,信息量与个人求职简历相当。更细化的信息,将使个人信用情况更为一目了然。

其次是更全面。新版个人征信报告,维度更加丰富、更加全面。比如,还款记录延长至5年,将记录详尽的还款信息、逾期信息;新增还款金额,逾期或透支额也将标注出来。除借贷等金融信息外,新版征信将纳入更广泛的信息,如电信业务、自来水业务缴费情况、欠税、民事裁决、强制执行、行政处罚、低保救助、执业资格和行政奖励等信息。

如此,征信报告更能反映个人的信用情况,增强个人征信报告的公信力和实际应用度,这也是新版个人征信报告与旧版报告最大的不同。

最后是更精准。新版的个人信息更加细化和全面,使得个人信用状况可以得到更加真实的反映,金融机构的信贷管理将变得更有针对性,风险管理更加精准,可有效降低信贷风险。

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

包養網可以说,新版个人征信报告里的信息涵盖了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在任何地方的失信,都可能会被新版个人征信报告记录在案。当个人申请贷款时,无论是房贷、车贷还是消费贷款,金融机构大多数都会先去查看个人征信报告。因此,征信报告上一旦留下负面记录,可能会影响信贷获批。

还有市场人士比较发现,“上午离婚下午买房”将成为过去。在旧版征信报告中,假设夫妻双方共同还款,男方主贷,那么女方征信报告中不体现负债;而新版征信报告中,作为共同借款人,夫妻双方征信报告中均会体现负债。

“现在,不少城市在二套房认定时都实施‘认房又认贷’政策,如果夫妻双方负债记录都出现在征信报告中,那么夫妻双方已经购房的,将来离婚后,非主贷人再次买房仍将被认定有房贷,就会无法享受首套房的低首付、低利率的优惠政策。”一位市场人士包養網比較说。

“如果将水费缴纳等情况记录在内,我觉得挺好,这样征信涵盖的数据、收集的维度都更加多、更加广,有助于更全面地判断、评价一个人的诚信水平和信用情况。”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副院长董希淼在接受经济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征信大数据就要数据足够多、足够大,这样才能够更加立体地刻画一个人乃至一个社会的诚信水平。

何南野同样认为,新版征信报告对个人会产生较为重要的影响。他提醒说,个人在日常生活中要非常注意个人的信用情况。从社会管理的角度来看,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机制,让失信者寸步难行,需要在个人征信报告中加入更多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内容。“只有让征信报告维度更全面,方能更好地促进个人提升信用意识,从而促进整体信用社会建设。”何南野说。

加快个人信息保护立法

毋庸置疑,新版包養个人征信报告将会收录更多个人信息,因此也引发人们对个人信息安全问题的担心。如何保护好个人信息,各方应做好哪些工作?

“央包養網行建立个人征信报告有别于一些社会征信机构采集个人信息的行为,在个人信息安全和个人隐私保护方面应会考虑得较为周全。”董希淼说,“个人信息安全和个人隐私保护的确是非常重要的问题。比如,欧盟对个人信息、隐私的保护,有非常全面且比较严格的要求和规定,一旦违背了将会受到严厉的处罚。所以,在个人信息安全、隐私保护等方面,我国要加快立法,实施更好的保护举措。”

董希淼建议,完善信息保护立法,构建信用共享环境。在基本法层面,尽快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明确个人信息权的法律地位、权利属性以及个人信息的收集使用原则,为个人信息保护提供依据;在规章制度层面,在基本法框架下,在金融、通信、电子商务、教育、医疗卫生等重点领域制定个人信息保护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在行业自律层面,引导重点行业、领军企业在国家法律框架内建立个人信息开发利用从业规则,充分发挥行业自律管理机制。

何南野也提出了三方面的建议:

从国家的角度,加快立法进程和加大惩处力度是保护个人信息安全的首要之策。政府应尽快建立国家层面上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对信息泄露和买卖行为进行明确界定,明确罪名、量刑起点、相应的处罚等。

从企业的角度,个人信用授权使用机构应强化法律意识、合规意识与隐私保护意识,在对个人信用的使用中,注重个人信息的隐私保护。

同时,在日常商业行为中,应尽量减少对个人信息的采集,从源头上杜绝信息搜集过度问题的产生。

从个体的角度,应强化风险防范意识,不要轻易泄露个人信息,如在网络注册、实名验证时谨慎填写个人信息,身份证号、账号、手机号码等个人私密信息切勿随意泄露;应强化信用提升的意识,在金融工具使用、日常生活中,注重信用的维护,勿产生信用污点;应常规化查询个人信用报告,一旦发现非正常原因导致的不良信用问题,应及时上报并妥善处理,以免不良信用影响日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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